1、离婚案件二审能判离吗
对于离婚案件而言,假如对一审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。
但,离婚案件的上诉和审判程序具备特殊性:
假如一审法院判决的是不准离婚,经当事人上诉,二审法院觉得应当判决准许离婚的,不可以直接进行准许离婚的判决,需要先要对子女、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,假如调解不成进行,会把这个案子发回到原来的法院重新审理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
假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;
(二)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2、离婚案件二审会当庭宣判吗
具体而言,判决与否须视以下状况而定:
第一,若涉及离婚诉讼的有关证据确凿无误且充足,同时案件的来龙去脉明确明了,不含子女抚养权归属与婚姻财产分割等复杂事情,那样法庭会飞速做出裁判并进行当庭宣告;
然而,若状况并不是这样,法庭便会依据实质状况,决定是不是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进行简短的休庭,然后再行决定是不是进行当庭宣布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
假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;
(二)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